各县区经济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建设厅、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建人〔2006〕381号)和市人事局有关文件精神(市人事局《关于同意组建“蚌埠市非公有制企业工程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批复》蚌人职〔2006〕7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7年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任职条件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担任技术员职务
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中专或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能力业绩条件
必须具有能完成本岗位一般技术业务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并掌握基本的专业技术基础知识。能较好地履行本岗位职责,能在他人的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一定的业务技术工作。
(二)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能力业绩条件
必须具有完成本岗位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和较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能较好的履行本岗位职责,独立完成一定的业务技术工作。
(三)担任工程师职务
须具备下列四项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5年,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获得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能力条件
必须具有系统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能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业务问题,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技术经济成果。
3.业绩条件
在业绩方面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的科研或工程项目,获得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
(2)参与完成1项本单位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3)参与完成符合现行《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二级资质标准的工程1项或参与完成符合三级资质标准的工程2项。
(4)参与完成建设各行业县(区)以上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1项,经县(区)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有1项以上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其专利得到开发实施并取得30万元以上利税。
4.专业理论水平条件
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的专业技术论文1篇,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1篇以上。
(四)破格申报工程师条件
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晋升工程师任职资格,但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能力条件
必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解决本专业领域内重要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工作上取得显著技术成果。
2.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四等奖以上奖励(或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
(2)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县(区)级以上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经同行专家和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达到同行先进水平。
(3)主持完成符合现行《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二级资质标准的工程1项或主持完成符合三级资质标准的工程2项。
(4)获市(厅)级以上优良工程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获得市级以上科技示范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
(5)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政府或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3.专业理论水平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3篇以上。
三、评审方式
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申报者笔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
1.笔试主要测试申报者的业务理论知识与实际运用能力;
2.培训、测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申报材料
1.《蚌埠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表样见附件1)一式2份;
2.《蚌埠市申报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表样见附件2)一式10份;
3.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报中级职称需提供学历确认函(或学籍表)原件、复印件和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或技术报告1篇,字数在1600以上;
5.提供本人任现职以来已完成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除评审表上贴照片外,需另交近期同版蓝底2寸免冠照片2张;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申报人员工作年限和任职资格年限统一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有关单位要对照申报标准条件和要求,对申报人员的材料严格审查,准确、客观地评价申报人现任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水平以及工作表现,并做好相关公示工作,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单位人事或劳动部门在申报评审表公示栏如实填写公示情况,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齐全、规范整洁。对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外,在以后的2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二)统一报送材料。凡具备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由所在单位人事(劳动)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蚌埠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表样见附件3,EXCEL格式录入,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受理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至4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市总工会六楼613室(蚌埠市中荣街146号天源大厦)
联系电话:13909629675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由培训机构按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服〔2012〕190号文件规定收取,标准为每人220元(含培训资料费)。
未尽事宜由市经信委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3909629675311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