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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 1185 2021-05-21 00:34:00来源:本站 安徽瑞丰水利建筑有限公司

办监督〔2021〕157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按照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水利部定于2021年6月在全国水利系统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推动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水利干部职工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 
       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积极参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开展的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组织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强化问题隐患警示曝光“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创新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 
       (三)扎实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1.“一把手”谈水利安全发展活动。邀请部直属各单位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谈心得体会(方案见附件2)。 
       2.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组织相关媒体,充分报道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广泛发动水利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 
       3.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评选展示活动。请部直属有关单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成效,参加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见附件3)。 
       4.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为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增强竞赛效果,提升趣味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将原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与《水安将军》安全生产知识趣味竞赛统筹合并开展,方案见附件4。 
       5.安全生产万里行之水利行。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水利安全生产的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突出水利工程建设与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在省级主流媒体上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向部监督司报送,真正形成震慑。要发挥“12314”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水利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创新宣教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的平台作用,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教格局。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出了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产品(见附件5),各单位可以在开展宣教活动时选用。要拓展宣教渠道,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全行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把“安全生产月”各项宣教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任务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防止简单化部署,防止形式主义,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于5月31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见附件6),于7月2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7)。我部将在水利监督网开设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月”专栏进行宣传报道。 
       部监督司联系人:石青泉、江长通 
       联系电话:010-63203262、2124 
       电子邮箱:anquan@mwr.gov.cn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宣教用品征订联系人:高跃冬 
       联系电话:010-64463642 

http://sljd.mwr.gov.cn/tzgg/202105/t20210520_1519396.html